博狗在線:
2019年度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方便、快捷地獲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特編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獲得博狗在線:信息公開服務的申請人,請按照本指南要求申請公開。
一、博狗在線:政府信息公開分類
博狗在線:信息分為三類:一是主動公開的信息;二是依申請公開的信息;三是不公開的信息。
依照《國家保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信息不公開。
二、博狗在線:信息公開體系
(一)公開內容
公開內容主要包括博狗在線:概況信息、機構職能信息、領導活動信息、政務動態信息、政策法規類、專項工作類信息、財政信息及其他有關信息等。
(二)公開時限
依據博狗在線:政府信息的有效期限,分為常年公開、及時公開和限時公開。
(三)公開對象
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規定,分為面向全社會公開、面向所管轄單位公開、面向申請人公開等。
(四)公開程序
經本單位內審核后公開,特殊情況經上級有關部門或其他有關單位審核后公開。
(五)公開形式
屬本單位主動公開的信息,本單位自信息生成或變更20日內發布于本單位官方網站、博狗在線: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及本市網絡、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博狗在線: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申請人申請政府信息應當遵循“一事一申請”的原則。博狗在線:依申請提供信息時,將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一般不承擔為申請人匯總、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機關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搜集信息的義務。
(一)受理申請機構
受理機構名稱:博狗在線:宣傳信息處
辦公地址:博狗在線:叢臺區滏東北大街279號。
辦公時間:國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郵政編碼:056000
聯系電話:0310-3271070
傳真號碼:0310-3271070
電子郵箱:hdfgjxxc@163.com
(二)申請
申請人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填寫《博狗在線: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式樣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上下載,也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申請表》復制有效。申請人申請與個人相關的政府信息時,應出示或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和有關證明材料。
申請方式有: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博狗在線:宣傳信息處,當場提出申請。
2.通過信函。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應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4.通過電子郵件申請。電子郵箱:hdfgjxxc@163.com。申請人通過發電子郵件向本機關提出公開申請后,應及時通過公開的聯系電話告知受理機構。
博狗在線: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形式提出的申請。
(三)申請的處理
本機關在收到申請后,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將進行登記,并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分別情況進行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本機關職責權限范圍,但本機關未制作或者獲取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4.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公開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夠作區分處理的,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應當說明理由。
6.本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7.申請內容不明確或缺少申請要件的,告知申請人在合理期限內作出更改、補充,申請人逾期未更改、補充的,視為放棄申請。
8.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復向本機關申請公開同一政府信息,已經作出答復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
9、需延期答復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四)收費標準及減免規定
本單位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的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并將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財政。
申請信息公開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四、其他事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將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